公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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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新设立学生社团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来源:学生工作处(团委) 发布日期:2026-08-31

    各学院、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,促进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及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相关制度,现就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新学生社团成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对象

    2026—2027学年秋季学期,有意向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筹备团队,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,规范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并按期完成申报。

    二、申报总体要求

    (一)社团分类

    我校学生社团统一分为六大类别,具体为思想政治类、学术科技类、文化艺术类、体育竞技类、志愿公益类、创新创业类。所有新社团申报须严格对应类别填报,仅限选择单一类别登记,严禁跨类、混类申报备案。

    (二)成立基本条件

    1.发起人资质与规模。新社团须由5名及以上本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联合发起,全体发起人学籍状态正常,无在校违纪处分记录,能够正常参与社团筹备及日常运营工作。

    2.社团名称与定位。社团名称须规范得体、贴合核心活动内容与发展定位,不得与校内现有社团名称、业务范畴高度重叠。社团名称及宗旨中,严禁出现宗教指向、地域民族排他、低俗化、商业营销类违规词汇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园文明建设相关规定。

    3.组织架构与章程。须搭建完善的社团组织架构,明确社长、副社长及各职能部门设置与岗位职责。同步编制规范完整的社团章程草案,内容须涵盖社团宗旨、会员权利与义务、组织管理模式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负责人任免规则、章程修订流程、社团终止条件等必备内容。

    4.业务指导单位。必须落实校内对口业务指导单位,优先选择与社团活动领域、发展方向匹配的学院、职能部门或科研机构。指导单位全程负责社团申报审核、日常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,未落实指导单位的社团,不予受理申报。

    5.专职指导教师。须聘请1名校内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专职指导教师,负责社团思想引领、活动指导与合规监管。为保障指导质量,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同期仅可指导一个学生社团。

    6.运营发展规划。申报时须提交详实可行的年度活动方案、新生招新计划及经费管理制度,明确社团阶段性发展目标,确保社团成立后能够规范、稳定、可持续开展各项活动。

    (三)不予审批情形

    申报社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批准设立:

    1.校内已有功能、业务同类或同质化学生社团;

    2.申报材料弄虚作假,存在信息伪造、填报不实;

    3.活动内容开展宗教传教、宗教仪式等宗教性活动,存在校外商业盈利运营、民族或地域排他性等问题;

    4.发起人、拟任社团负责人处于校纪处分期限内,或不满足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业资格条件;

    5.未落实归口指导单位,无符合任职条件的指导教师;

    6.以校外机构分支机构、校外跨校组织下属分支名义申请设立社团;

    7.社团宗旨、发展方向、活动内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。

    三、申报材料

    请访问我校学生社团官方网站(https://tw.qhit.edu.cn/xsst/),进入“资料下载”专栏,下载并如实填写《青海理工学院2026-2027年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书》。

    四、提交时限

    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9月25日(含)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。电子版申报材料须同期发送至邮箱(2681259280@qq.com)逾期或材料不全者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
    五、审核备案

    校团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,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公示,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运行。

    六、工作要求

    1.严格规范申报。各学院、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指导单位主体责任,严把材料初审关,杜绝同质化、低质量社团申报。

    2.压实指导责任。指导教师须全程参与社团策划、活动组织、安全管理,定期开展思想引导;指导单位定期督导社团运行。

    3.强化思想引领。所有社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思政类社团重点开展理论学习、主题宣讲,严禁开展各类违规、敏感活动。

    4.遵守时限规定。逾期未提交材料、未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,不再补受理。

    5.安全底线思维。所有线下活动必须配套安全预案,大型活动提前向校团委、保卫处报备。

  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,确保2026-2027学年新社团成立审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。


    联系人:张老师

    联系电话:0971-52006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