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学工字〔2026〕150号
各部门、各学院(中心):
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,充分发挥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及我校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,经学生申请、业务指导单位报备、学生工作处(团委)资格审核与综合评议,现同意成立青海理工学院话剧团、大学生物理协会、通识教育中心青理·昆仑朔史斋、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等10个学生社团(详见附件1)。
本次获批成立的学生社团是落实学校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,也是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教育、回应新时代青年学子多元化成长需求的重要平台。为保障各新建社团健康、有序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明确管理责任,落实日常指导。
学生工作处(团委)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统一宏观管理与监督考核;各业务指导单位(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)负责社团的日常培育与思想引领;指导教师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全过程指导社团业务推进、活动开展及安全保障工作。
二、完善规章制度,规范组织建设。
新建社团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结合自身特色,于批复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制定并出台完善的《社团章程》及相关管理制度,认真做好社团组建、骨干遴选及新成员纳新工作。各新建社团须在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向学生工作处(团委)提交《青海理工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信息表》(见附件2)。
三、坚持正确导向,打造特色品牌。
各社团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。活动开展应紧扣时代主题,突出思想性、学术性、艺术性与实践性,严禁未经报备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校外活动或商业性活动。
特此批复。
附件:
1.青海理工学院2026年度新增学生社团名册
2.青海理工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信息表
